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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2022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申请受理说明

发布日期:2022-02-21    作者:     点击:

各申请人、各推选单位:

2022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简章,请参阅国家留学网https://www.csc.edu.cn/chuguo

我单位(四川省教育厅国际处)协助开展2022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受理工作,现就本年度项目受理作如下说明:

一、受理范围

四川省教育对外交流中心受四川省教育厅委托,负责受理省内有关单位公派出国留学人员申请,受理范围不包含以下单位:

1.有关高校及其附属单位,包括:四川大学、电子科技大学、西南交通大学、西南财经大学、四川农业大学、西南石油大学(部分项目)。

2.有关中央国家机关、科研机构和行业部门本系统人员。

3.非我省高校在籍学生,或我省归口管理的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科研机构。

说明:仅户籍在我省,但工作学习单位均不在我省的人员,其申请无法受理。

二、受理时间

各项目受理时间与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网上报名截止时间一致。对已截止网上报名的项目,不再受理新的申请。

例如:2022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的网上报名及申请受理时间为310-31日,申请人、推选单位提交纸质材料至我中心时间不得晚于331日。

对有公示要求的项目,推选单位应按要求于网报截止时间前完成公示,并以公文形式报送推荐人员名单及材料。公文需明确公示情况(公示时间、公示地点、公示结果)及推荐人员情况等内容。不受理未经单位公示的申请。

纸质材料接收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1:00,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纸质材料接收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陕西街261012号办公室。

三、受理流程

1.申请人须线上、线下同时提交申请。纸质申请材料须当面提交,不接收快递。高校申请材料由学校留学主管部门(一般为国际处或人事处)汇总后统一提交。其他单位申请材料可由申请人本人提交或委托他人代交。

2.项目申请期间,我中心对纸质申请材料进行合规性审查(包含申请材料完整、签章齐全等情况)和推选单位资质审核(包含推选单位与社保缴纳单位相符等情况)。审查不合格的材料予以退回。仅网上申请,未在项目申请截止时间前提交纸质材料的申请为无效申请。

部分另有通知的项目除外。

3.项目申请截止以后,我单位对通过纸质材料合规性审查和推选单位资质审核的申请进行网上接收,并根据项目选派办法对申请人进行初审(初审只对申请人年龄、学历、邀请信等硬性条件进行审核,不对申请人水平进行评价)。符合项目选派条件的申请人由我单位统一上报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不符合项目选派条件的申请人作淘汰处理。

部分另有通知的项目除外。

4.申请状态以网上申报系统及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通知为准。申请人请自行关注并通过申报系统进行查阅。

四、材料要求

1.申请人应对所提交的申请材料真实性负责,如申请人提供虚假、不实材料,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申请人所在学习/工作单位即为推选单位,推选单位对留学人员在外留学期间承担管理主体责任。留学人员录取派出后,应由推选单位进行管理和监督。留学人员办理延期改派等相关手续需经推选单位同意。

2.《出国留学申请单位推荐意见表》中“所在单位意见”栏应由推选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推选单位公章(二级学院及分管部门公章均无效)。“上级主管部门复核意见”栏请推选单位依据申请人的人事管理权限报本单位上级主管部门。

说明:如申请人直接由本单位聘用(任命)可由本单位直接推荐,无需交上级主管部门复核。如申请人聘用(任命)需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批准),则需交上级主管部门复核。

同时,各申请人、推选单位需将《出国留学申请单位推荐意见表》录入Office Word并发送至邮箱seec2006@163.com,由我单位统一进行网上填报。录入模板如下,点击下面链接可看

https://mp.weixin.qq.com/s?__biz=MzU3ODQ1MjkyOQ==&mid=2247486899&idx=1&sn=a4192f6c1cf7255c2607f4a78d85387d&chksm=fd74611dca03e80b9cb292dc8bbe4efcdd31a76fe0995b9da528df6d414418f5f303ac045941&token=1368832154&lang=zh_CN#rd


3.如项目要求受理单位报送电子版材料,如《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和《国内导师推荐信》或是其他电子汇总表格,各申请人、推选单位应将电子版材料(PDF或相应Office文档形式)于纸质材料提交当日内发送至邮箱seec2006@163.com

4.纸质材料打印及装订要求。

纸质申请材料须为A4规格单面打印(复印)。部分项目对纸质材料装订有特殊要求,按项目要求进行装订。无装订要求的项目请使用长尾夹夹住材料左上角固定。

这就是长尾夹————

特别注意:全套材料或单项材料都不要用订书机、回形针装订!

5.材料种类及数量请以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各项目要求为准,大部分项目为一式一份。申请材料提交后均不予退回,请申请人自行留存备份。

6.非高校申请人,除提供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各项目要求材料以外,还需补充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人聘用合同复印件1份。由推选单位进行原件核验,核验无误后在复印件首页右上角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推选单位骑缝章。

2)申请人社保缴纳证明1份。社保缴纳证明打印时间自202111日起,截至项目申请截止日前一个月(含)。例如:2022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的网上报名及申请受理时间为310-31日,申请人社保打印时间应为202111日至2022228日。社保缴纳证明可为社保局盖章纸质版,或电子证明打印版,电子证明须有社保局电子印章,并可通过社保局在线核验。

说明:社保实际缴纳时间没有硬性要求,以申请人与推选单位聘用时间为依据进行审核,申请人应当如实提供社保缴纳证明。

                                                                        四川省教育厅国际处

                                                                          2022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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